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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中医药大学2014-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
编辑:  日期:2015-11-07

山东中医药大学2014-2015学年

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、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要求,依据学校各部门、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,山东中医药大学编制了2014-2015学年信息公开报告。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、信息公开情况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、接受社会监督情况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方面内容,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。

一、 概述

2014—2015学年,我校深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和《办法》,坚持“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,紧密结合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,紧紧围绕高水平特色名校建设,以《山东中医药大学章程》建设为契机,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,加强信息管理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服务效能,拓宽公开渠道,丰富公开内容,强化监督检查,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。严格遵照各级规章制度的要求,对照检查学校相关事项的公开情况,确保公开信息全面、及时、准确。同时,加强信息发布、解读和回应工作,充分运用图片、图表、视频等解读方式,切实增强公开实效。

(一)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

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,将其作为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,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促进学校依法治校、民主管理,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为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名校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,从思想上统一认识,组织上加强领导,行动上积极落实。2014-2015学年,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公开领导,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,各相关单位、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分工,依法、及时、全面、准确的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和重要事项,学校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。

(二)严格遵循原则公开信息

严格遵循公正、公平、便民的原则,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。公开信息,不得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、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,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。有关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审批的,学校都按规定程序履行了审批手续,未经审批的坚决不公开。

(三)加强重点信息公开

根据上级各项要求,学校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,做好动态部署,特别加强了对招生、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,主动接受外部监督。招生信息公开方面,重点做好录取程序、咨询以及申诉渠道、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、录取新生复查结果、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,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、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。财务信息公开方面,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的信息,加快实施“阳光财务”,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。

(四)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

学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会议、文件、校报、公告栏、电子屏、年鉴等主平台对外公开发布信息,利用电话或电子信箱等接受咨询,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,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。

二、主动公开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形式

1.学校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各部门网站等网络形式;

2.校报、年鉴、文件、简报、新生报到材料、招生宣传手册、学生手册等纸质资料;

3.校园广播、电视、各相关部门单位官方微博等;

4.电子显示屏、信息公告栏、宣传橱窗等;

5.各种公开会议;

6.其他方式。

(二)主动公开内容和数量

2014-2015学年,学校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:学校基本办学信息、党政工作信息以及外事工作信息;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、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、招生计划、录取信息等招生工作信息;学生评奖评优、奖助学金、贷款、勤工助学等政策、办法、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学生管理服务和学风建设信息;干部任免、教职工招聘、教职工退休、教职工培训、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干部人事工作信息;专业设置申请、教学质量报告、学历学位申请授予等教学工作信息;学术交流、科研项目申报立项、科研奖励和产学研合作等学术科研工作信息;后勤资产基建和招投采购等信息;财务制度、财务收支和预决算、学费收缴等财务工作信息。

2014-2015学年,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593条,其中党政、外事工作113项,占19.06%;学生管理服务、学风工作126项,占21.25%;人事师资工作48项,占8.09%;教学质量、学科学位等工作132项,占22.26%;学术科研工作72项,占12.14%;财务管理工作42项,占7.08%;后勤资产基建工作60项,占10.12%。

(三)信息公开链接

本科生招生录取相关公开信息,详情见: http://zhaosheng.jwc.sdutcm.edu.cn/

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公开信息,详情见:

学生管理服务、学风相关公开信息,详情见:

人事师资相关公开信息,详情见:

学术科研相关公开信息,详情见:

后勤相关公开信息,详情见:

基建相关公开信息,详情见:

资产设备相关公开信息,详情见:

财务相关公开信息,详情见:

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

(一)依申请公开情况

共收到1项信息公开申请,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公开。

(二)不予公开情况

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,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以及法律、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。

(三)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

本学年度学校严格执行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》,收取或减免检索费、复制费和邮寄费等费用,收入为0元。

四、接受社会监督情况

本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。

五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

2014-2015学年,我校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和部署,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,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,主要是: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;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充实和拓展,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多样化;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,部分存在更新速度慢、查询困难等问题。

下一步,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,提升重点领域与重大活动信息公开力度,拓展公开范围和渠道,注重部署落实,强化监督检查,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。

(一)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

加快构建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,强化校院两级领导工作机构,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。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,研究制定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,加强教育培训,切实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。同时,加大舆论宣传力度,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和认知度。

(二)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,拓宽信息公开渠道

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,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目录,充实信息公开内容。充分整合全校信息公开资源,对相关网站栏目设置进行调整和细化。创新公开方式,提升公开平台建设。

(三)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督查力度,做好保密审查

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评议的监督作用,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,根据督查及评议结果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。同时,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,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,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,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。

山东中医药大学

2015年10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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