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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管理办法

编辑:信息公开网  日期:2018-12-19

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

第一章

第一条 为了提高学校科研档案质量和管理水平,充分发挥科研档案服务学校发展的作用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 科研档案是在科学研究管理和研究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标、数据、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。它是科研活动的真实记载,是科学技术储备的一种形式,是学校的一种宝贵财富。

第三条 科研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档案馆(以下简称“档案馆”)统一管理全校科研档案,以确保科研档案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和安全,有利于科研档案的开发利用。

第二章 科研档案形成和归档

第四条 学校科研文件材料的形成部门(单位),应当明确分管领导,配备兼职档案人员,及时收集、整理,按时归档,确保归档材料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。

第五条 确定归档范围的原则:

(一)科研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归档,应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;

(二)归档的科研文件材料,应当反映科研管理、科研实践活动的全过程,保证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。应当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,保持其有机联系,符合科研管理和科研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;

(三)协作完成的研究课题,由主持单位归档保存一套完整档案,协作单位保存自己所承担任务中形成的科研文件材料。如确系涉及协作单位的合法权益,应通过协议、合同或委托书等明确其科研文件材料的归属。

第六条 国家、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归档范围:

(一)科研综合管理性文件材料:科研行政管理、科研计划管理、科研成果管理、科研经费管理、申报科学基金及有关批复及重要学术活动材料等文件;

(二)科研准备阶段:科研课题审批文件、任务书、委托书、开题报告、调研报告、方案论证和协议书、合同等文件;

(三)研究实验阶段: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(应当经过整理),实验报告、计算材料、专利申请的有关材料、设计图纸、关键工艺文件、重要往来文件等材料;

(四)总结鉴定验收阶段:工作总结、科研报告、论文、专著、参加人员名单、技术鉴定材料、科研投资情况等文件;

(五)成果和奖励申报阶段:成果和奖励申报材料及审批材料,推广应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文件;

(六)推广应用阶段:推广应用方案、总结、扩大生产的设计文件、工艺文件、生产定型鉴定材料、转让合同、用户反馈意见等文件。

第七条 厅局级及以下科研项目的归档范围:

(一)立项通知书;

(二)结题材料;

(三)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。

第八条 科研档案的归档要求:

(一)坚持实行科研文件材料形成单位立卷制度。课题组负责人对所承担的课题研究中形成资料的收集、整理负责。学校各部门(单位)对所承担科研管理工作范围内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负责。

(二)科研档案应当按时归档。科研综合管理性文件应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;科研课题材料应在科研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。科研处负责管理性文件和部分科研课题材料的归档,课题组负责人负责科研课题材料的归档。归档时,填写科研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二份,经学校档案馆清点无误后,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,并各执一份存查。

(三)归档的科研文件材料一律使用原件。如无原件应注明原因。归档材料必须字迹工整、图文清晰,归档文件材料不得使用铅笔、圆珠笔、红水笔、复写纸、易褪色的材料书写、绘制,科研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,其中重要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可酌加副本。

第三章 科研档案管理与利用

第九条 科研档案管理应标准、规范,严格按照归档规定,对接收的科研档案进行分类、编目,逐步实现科研档案管理的数字化进程。

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对科研档案的接收、借阅、保管等情况进行管理,严格各项登记制度。

第十一条 科技档案的鉴定与销毁。由档案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鉴定工作小组,根据科研档案的科学价值,以及对经济建设、科技发展、社会进步的作用,进行档案价值的鉴定。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查,提出鉴定意见,编制销毁清册,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。

第十二条 在科研档案的利用中,应当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科研档案利用的管理规定。

第十三条 凡利用馆藏科研档案者,应按档案馆规定办理利用手续。科研档案形成者可查阅自身移交的档案。其他单位或个人查阅科研归档材料原则上需经相关负责人批签同意。

第十四条 档案馆可以对科研档案进行开发利用,为提高学校教学、科研水平,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。

(一)档案馆可以定期编制科研档案目录,在学校内部提供利用。并根据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,编辑各种形式的参考资料,专题汇编、文件资料等,为利用者服务;

(二)充分发挥科研档案的法律凭证作用,为保护科技成果所有权及处理科研工作中的各种权益问题提供凭证;

(三)逐步进行档案材料检索、汇编等数字化进程,提高科研档案开发利用能力。

第四章
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档案馆负责解释。

第十六条 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附件1

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

类目表名称

归档范围

保管期限

序号

内容

KY11

综合

1

科研行政管理文件材料

2

科研计划管理文件材料

3

科研成果管理文件材料

4

科研经费管理文件材料

5

申报科学基金及有关材料

6

学会工作(学术活动)材料

KY12

科学 研究

科研准备阶段

1

开题报告与课题调研论证材料

2

任务书、合同、协议书

永久

3

课题研究计划、设计

4

计划执行情况、计划调整或撤消报告

5

课题投资和预算材料

研究实验阶段

1

实验、测试、观测、调查、考察的各种原始记录(含关键配方、工艺流程及综合分析材料)

永久

2

数据处理材料,包括计算机处理材料(如程序设计说明、框土、计算结果)

永久

3

设计的文字说明和图纸(底图、蓝图、机械设计图、电子线路等)

永久

4

研究工作阶段小结、年度报告

5

配套的照片、底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幻灯片、影片拷贝等

永久

6

样品、标本、等实物的记录

永久

总结鉴定阶段

1

研究报告、研制报告

永久

2

论文专著

永久

3

工艺技术报告

永久

 

 

KY12

科学 研究

总结鉴定阶段

4

技术诀窍报告

永久

5

专家评审意见

永久

6

鉴定证书

7

鉴定会材料

永久

8

推广应用意见

9

课题工作总结

申报奖励阶段

1

科研成果登记表

永久

2

科研成果报告表

永久

3

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与审批材料

永久

4

科研成果获奖材料(奖状、奖章、证书)原件或影印件

永久

5

专利申请书或证原件或影印件

永久

推广应用阶段

1

转让合同、协议书

永久

2

生产定型鉴定材料

永久

3

成果被引用或投产后反馈意见

4

推广应用方案及实施情况

5

扩大试生产的设计文件、工艺文件

6

成果宣传报道材料

7

对外科学交流材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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